住建部发出通知函,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函中表示,对于三省上报的《关于要求在我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浙建建[2016]32号)、《关于上报<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建市[2016]54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我省建筑业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陕建字[2016]31号),住建部经过研究,同意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要求三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据悉,早在2014年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中,就提出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整体要求,并对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在队伍培育、权益保护、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起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提出指导意见。
时隔两年,住建部再次批复建筑劳务用工有关试点,背后透露的风向引人关注。去年住建部曾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作出多项重大调整,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成为其中暂不换证“少数派”,一度引发对于市场对于相关资质是否存续的猜测。此番,住建部发函要求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发挥带动全国的积极作用,推进意图可见一斑,劳务用工还该不该改革,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