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劳务的流动性是很大的,上半年可能在北边干一项工程,下半年就有可能跑南边干另一项工程了。所以成立的个体户不必在某一项业务发生地成立,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体户既可以承接业务,又可以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当然也有很多纳税人相信自己的判断,买票,拉人之类的,都金税四期了这类操作就是在送“人头”。那么成立个体户的具体优势在什么地方?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目前也是大多数纳税人的选择。在核定征收不再允许投资性企业享受后,个人独资企业就已经不再适合进行筹划,这也是个体工商户最近呈爆发式增长的原因。通过注册个体户进行核定征收,需要三流一致,业务真实。
建筑劳务公司大部分费用支出都是拿不到成本发票的,这就会导致劳务公司的利润虚高,最后劳务公司还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分红个税,两种税加起来接近40%的税。劳务公司的费用支出,主要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业务居间费以及管理费等等。而其中主要缺票的大头就是人工费,机械费,业务居间费。那建筑劳务公司缺这类成本票,该怎样合理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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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
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都是为个人,劳务公司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务报酬,农民工是不可能给劳务公司提供发票的。因此可以让建筑工地上的包工头,在税收园区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劳务公司与包工头注册的个体户签订业务合同,劳务公司把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以业务的形式如工程款,支付给个体户,个体户再给农民工发放工资,这样劳务公司就能合理取得人工费的成本发票。而包工头在税收园区注册的个体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不需要任何的进项成本票,0.6%定额核定,综合总税率仅为1.6%。另外包工头在税收园区注册的个体户,不需要实地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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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费
建筑工地施工,肯定是需要大型机械设备的,而建筑工地上的机械设备大多数是向机械设备公司租赁的,或者是向个人租赁的,其中个人租赁的占多数。劳务公司向个人租赁机械设备,同样是无法取得机械费的成本票。这种情况劳务公司可以选择让机械设备的主人,通过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机械租赁发票给劳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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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
很多建筑劳务公司接项目,都要通过居间人介绍才能接到工地项目,劳务公司还要支付居间人相应的居间服务费,而且这笔居间服务费基本都是税后,居间费产生的相关税费还需要劳务公司为居间人代缴,还需提供完税凭证给居间人。居间人同样为个人,劳务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给居间人,同样不能获得居间费的成本发票。这种情况劳务公司同样可以采取自然人代开,让居间人通过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居间服务费发票给劳务公司,每个自然人年或单次,最高可以代开500万,非常适合高额的居间费代开,并且出票后会附有完税凭证。